海口交通违法人员形形色色:辱骂、撞伤、持砖恐吓等

06.08.2015  12:39

      在海口滨海大道逆行冲卡、撞到他人电动车的男子陈某助

      在滨海大道海口海关门前违停的驾驶人接受交警教育

      【原标题】海口交通违法人员形形色色:辱骂、撞伤、持砖恐吓等

      海口警方在开展电动车“八不准”、机动车“三不准”中,绝大多数交通违法人员都能遵守警方的教育,但个别交通违法人员却采取冲卡、抗法等。8月5日,南海网记者在警方执勤现场看到,交通违法人员有冲卡,甚至还有一名驾驶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的男子辱骂执勤协警、持砖头恐吓、做出欲跳桥状等。

      冲卡并撞伤民警的男子陈孝华(海口警方供图)

      冲卡并撞伤民警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8月5日下午3时许,执勤民警在滨海大道十一支队门口交通整治执勤岗点发现一男子在机动车道上驾驶电动车,遂立即将其拦下。该男子驾驶的电动车没有车钥匙,执勤民警将其引到非机动车道停稳后,向他发放交通教育卡片,指出其违反了电动车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规定,教育他要遵守电动“八不准”,并责令其戴绶带协助参与纠违。

      该男子却趁民警不备强行冲卡,电动车后座上安装的货架将民警撞伤,执勤民警追赶十多米后,将该男子制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海口警方依法对该男子(陈孝华,43岁,湖北人,装修工)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逆行冲卡还撞他人电动车被拦下后自称“不知道”

      8月5日下午4时10分许,南海网记者在海口市滨海大道与长堤路交界处的警方执勤点看到,多位违反电动车“八不准”的驾驶人员正在批绶带、戴袖章协助警方纠违。但一男子骑着电动车从滨海大道自西向东往长堤路骑行,见到该电动车驾驶人逆行,现场民警上前准备将其拦下,该男子见到民警后,竟加速冲了过去,一下子撞到了另一辆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在后的民警接着上前准备拦下。尽管该男子撞到了其他电动车,但仍不减速,无视民警,继续冲卡。

      民警骑警用摩托车,在长堤路钟楼警方执勤点的其他民警配合下,成功将该冲卡男子控制并带回。该男子称,自己没见到执勤民警,也没注意到撞到了其他电动车。据了解,该男子名为陈某助,今年23岁。

      身着驾培上衣男子不知违停称没到禁停路段

      8月5日下午4时10分许,南海网记者在滨海大道海口海关的警方执勤点看到,一辆机动车在海口海关前的机动车道违法停放,交警部门上前对其驾驶人进行教育、处罚。

      驾驶人接受交警部门的教育和处罚。但坐在副驾驶位一名身着“上层驾驶培训”上衣的男子却认为车辆并没有违法停放。虽然车辆是停放在了机动车道,但其车辆停放地点没有禁停标志牌,而几米外才有禁停标志牌,前方路段才是禁止停车。

      四轮电动车冲卡驾驶人持砖威胁、做出欲跳桥状

      8月5日下午5点多,同样是在滨海大道海口海关的警方执勤点,南海网记者看到,一名男子驾驶四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虽然交警部门对其要求停车接受检查的交通手势,但男子仍然继续前行。警方随后骑警用摩托车将其拦下,暂扣其行驶证、身份证,要求他回到原处进行检查。

      几十分钟过去后,该男子才回到海口海关的警方执勤点。“我赶时间,要去送快递。”该男子称。记者看到,该男子身穿德邦样式的制服。警方现场介绍,该男子的四轮电动车行驶证上没有正规发证机关,车牌是“洛A1998电”,不是正规机动车号牌。

      当警方表示要对该男子四轮电动车进行暂扣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时,该男子先是辱骂协警,还捡起了一块转头冲着民警比划。警方经过教育,虽然该男子放下了转头,但还是不配合警方的处理,甚至想要强行驾车离开。警方拦下后,该男子情绪非常激动,质疑警方执法、讲着苦衷,还流眼泪。见警方仍要依法处理时,该男子竟走到机动车道上,后又走到不远处的天桥,坐在天桥栏杆上,摆出欲跳桥举动。

      警方经过长时间劝说,该男子最终答应配合的教育和处理。据了解,该男子名为张某志,今年23岁。警方目前将该四轮电动车暂扣,作进一步处理。

      身穿驾培上衣男子与交警部门人员争辩

      驾车冲卡男子张某志

      张某志持砖冲交警比划

      张某志站在滨海大道的机动车道上

      张某志在坐在天桥栏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