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提供“随手拍”线索五天内可领奖

07.03.2016  10:29

  海口网3月7日消息 (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 李盛兰)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随手拍”活动,加快“随手拍”线索的处理效率,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6日发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在接到“随手拍”线索后,五日内须完成处理并兑付奖金。

   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受处罚

  3月5日18时,一辆车牌号为琼A882××的小轿车,行驶至新大洲大道机场红绿灯附近时,向车窗外抛洒物品,被市民随手拍下来向海口公安交警举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接到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线索后,通过“快速出动警力、快速核实线索、快速进行查处”等方式,于当晚以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向驾驶人李某宇作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给予举报人30元手机通讯费奖励,于3月6日上午将费用直接充值到了举报人手机账户内。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车窗抛物”行为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影响城市卫生环境和文明形象,还会对其他车辆的通行安全造成威胁,甚至可能由此引发交通事故。

   “随手拍”线索五日内完成处理

  据了解,海口公安交警支队为发挥大队基层点多面广的优势,改变原由专项工作组完成查处的单一工作机制,调整为路区中队民警负责查处现行的线索和专项工作组负责违法行为消失后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处置效率,使“随手拍”处理流程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