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严格环境准入 否决55个污染项目

19.01.2015  11:41

      原标题:海口实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严格环境准入否决55个污染项目

      商报记者昨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今年海口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将建立严格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将南渡江龙塘和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地征为国有,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完善重大规划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空气质量优良三次排名全国第一

      据介绍,2014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今年第一季度、上半年和第三季度的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城市中排名第一。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家重点监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同时,海口市2013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均获优秀,名列全省前茅;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通过省政府考核。做好东寨港环境综合整治,完成3家养猪场搬迁转型升级,完成退塘还林2456亩,演丰东河由劣Ⅴ类变为Ⅳ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积极交流座谈,将生态红线划定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两项工作统筹纳入《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之中,目前已完成规划大纲初稿。推进区域环境联防联控。与文昌、澄迈、定安等周边市县环保部门签订区域环境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加强区域环保工作的沟通协调,落实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探索环保治理新路。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调研工作,为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综合整治发放黄绿标52万个

      海口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加大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督办和协调力度,完成3家养猪场搬迁转型升级,完成退塘还林2456亩,演丰东河由劣Ⅴ类变为Ⅳ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制定方案并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及主城区水环境面源整治工作,整治主城区水环境,拆除主城区13家养殖场,整治87家餐饮单位和183家洗车服务单位。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制定海口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确定年度控制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工作,共抽检43家单位865辆柴油车,整改47辆超标排放车辆。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累计发放黄绿标52.06万个。完成11家加油站、56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交警部门、环保部门实施第三阶段高污染机动车区域限行。开展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已注销登记汽车8388辆,任务完成率为76.98%。

      同时,确定年度控制目标,将减排指标细化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健全三大减排体系。草拟了海口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统计、监测等办法。落实年度减排任务。重点推进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和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建设,完成海口振逢宏业建材厂脱硫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严格环境准入 否决55个不符要求项目

      据介绍,为了保护海口的环境,海口实行严格环境准入。去年审批978个建设项目,否决不符环保要求的项目55个。规范环境管理。以排污许可证为切入点,规范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发放排污许可证286份,征收排污费422.83万元。加强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建立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强化环境执法。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86人次,检查企业287家,立案处罚147宗,移交法院强制执行55宗。接到各类环境投诉1737件次,查处率100%。做好应急管理。全面排查海口市环境风险点,限期整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理龙塘糖厂糖蜜泄漏事件。修改完善《海口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

      推进第二办公区、甲子镇、云龙产业园区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强环保立法。修订《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开展《永庄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规定》和《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开展课题研究。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新型城镇化下的环境管理调研、“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调研等。启动智慧环保建设。制定“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一期建设方案。

      今年,海口市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深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完成2014年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制定海口市2015年度减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评估和迎检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完成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做好新环保法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将南渡江龙塘和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地征为国有,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完善重大规划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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