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两男子伙同他人驾车抢包 下班民警将其擒获

19.05.2016  16:17

  海口网5月19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李娇萍)海口两名90后男子徐某、沈某伙同他人驾车抢夺一女子手提包。岂料,得手后被下班路过的民警发现,随后双双被警方抓捕归案。19日,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获悉,徐某、沈某犯抢夺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12月1日16时,被告人徐某、沈某伙同李某(在逃,另案处理)驾驶摩托车在海口市区伺机抢夺作案。三人途经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一加油站处时,发现被害人王某手里提着一个手提包,乘坐在其丈夫黄某驾驶的电动车后座上。李某、徐某、沈某遂驾车尾随黄某的电动车至海秀中路一红绿灯处,在黄某等候红绿灯时,李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徐某、沈某,由徐某动手抢夺走王某的一个手提包(包内有现金60元、鉴定价值为737元的华为手机一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财物),徐某抢夺得手后将该手提包交给沈某。后三人驾驶摩托车沿一路往金垦路方向逃窜。途中,沈某翻看包内财物时被下班途经金垦路的海口市美兰便衣大队队员发现。便衣队员跟踪三人至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与海垦路红绿灯处一门口时,联合交警将徐某抓获,李某、沈某趁机逃跑。民警当场缴获红色无牌摩托车一辆和赃物手提包一个。2016年1月21日,民警根据线索,在海口市美兰区琼山监狱门口处将沈某抓获。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驾驶机动车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被害人财物价值797元,数额较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应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