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不少小区出现“高空泼水”!这样会造成侵权,别再搞事了!

18.05.2020  16:41

  老人经常往楼下泼水,邻居投诉2年没用

  高空泼水=高空抛物

  律师:只要造成损害都构成侵权

  如果走在路上,突然一瓢脏水从楼上泼下,将你淋个正着,这种滋味……肯定不好受吧。海口不少小区常发生楼上住户泼水事件。对于这种行为,律师称高空泼水和抛物性质相同。

资料图

   联发名宇小区

  阿婆经常往楼下泼水

  楼下住户投诉2年未果

  在海口美兰区联发名宇小区,近两年来,2栋5楼的一名六旬阿婆时不时会突然朝楼下泼水,楼下多名业主不堪其扰,他们报警、向物业投诉。据了解,阿婆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无论大家怎么劝阻,她仍会往楼下泼水。即使有人在楼下喊话告知,她仍我行我素。

  “她朝楼下倒水,一盆一盆地往下倒。”陈女士说,“有一次我家阳台窗户没关,阳台都是水,窗户上的东西都被淋湿了,水流进家里。”

  “听说她患有精神疾病。”陈女士说,高空泼水,投诉两年都没能解决,邻里们不堪其扰。

   天地·凤凰城小区

  六旬阿婆在阳台洗菜

  顺手把脏水泼下楼

  有市民告诉记者,他们从海口秀英区天地·凤凰城小区2号楼楼下走过时,总是提心吊胆,原因是楼上有住户经常往楼下泼水,这让沿街商户和路人十分窝火。

  为了找到泼水者,小区物业和辖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曾挨家挨户敲门查找,但开门的住户均表示没有泼水,也不知道是谁泼水。经五源河派出所民警调查,最终找到了泼水者,是一位60多岁的阿婆,她每次在阳台洗完菜后就顺手把水从阳台泼下来。随后,他们对阿婆进行了批评教育。

   万花坊小区

  下班回家走到楼下

  突然一盆水泼下来

  “楼上泼水下来,淋湿我挂在外面洗好的衣服。”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万花坊小区k栋业主,也遇到楼上业主往楼下泼水的烦心事。

  “当时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监控,对方不承认,也没有办法。”业主张女士表示,高空泼水若不及时纠正就会形成习惯,难保今后不会变成高空抛物。

  业主林女士说,有一次下班回家走到楼下,突然楼上一盆水泼到跟前。“要是走快几步,就泼到我身上了!”林女士说,为了楼下路人的安全着想,希望住户不要高空泼水、抛物。

   管理难题

  高空抛物时有发生

  宣传劝导收效甚微

  “(高空抛物)这种事情我们也没什么办法,不能天天派人到各楼栋盯着,还得靠居民自觉。”联发名宇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工作人员称。

  “有时候也有业主来物业投诉,最常见的是扔烟头、塑料袋等物品。”联发名宇物业管理处主任杨先生告诉记者,为了防止高空抛物,物业在楼道里张贴相关告示,保安人员一旦发现高空抛物,会及时劝导,但收效甚微。

  “2栋的住户投诉说楼上住户往下泼水,我们让保安挨家挨户询问,整栋楼都没人承认,后来警察来了,才找出泼水者,对方才道歉。”天地·凤凰城小区物业中心主任符先生表示,之后物业加强高空抛物等方面的宣传,尽量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

  走访中,不少物业公司表示,因为高空抛物行为取证难,物业除了加大高空抛物宣传、巡查和引导、张贴相关告示及法律法规外,无计可施。想要杜绝高空抛物的现象,关键在于业主要自觉提高安全意识。

   律师说法

  高空泼水和抛物

  性质相同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建表示,如果高空泼水确认是某人做的,可要求赔偿。

  高空泼水与高空抛物虽然抛的物质不同,但行为的性质相同。陈建解释,一些市民认为被楼上掉下的砖头砸伤应该索赔,但被楼上泼水淋湿却鲜少有人维权,大多抱怨几句。事实上,无论高空抛的是何物,只要是对他人造成损害的,都构成侵权。

  陈建说,侵权法第八十七条中,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监管办法

  安装高清摄像头监控

  此前,海口绿谷康都小区物业两次接到业主投诉称有人高空抛物,一次是掉瓷砖,一次是扔椰子。物业派人核实,极有可能是业主扔下来的,但又没有证据,也不知道是何人所为。

  为了防止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发生,该小区物业在楼道加装防护网,并安装了高清摄像头,此后,物业就没有再接到高空抛物的投诉。

  小区可制定居民公约

  “针对高空抛物,小区可以制定居民公约,约定杜绝高空抛物。”万花坊小区业主陈女士建议。

  海口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副秘书长李先生表示,为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可以让居民按照公约自觉遵守法则,形成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公约内容主要围绕高空抛物、楼道卫生、车辆停放等安全问题,呼吁居民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