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下放行政处罚权 公安城管联合巡逻

21.08.2015  09:45

      【原标题】海口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凡涉及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再减三成以上

      今天(20日)上午,海口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海口市进一步深化市、区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进一步合理划分市、区、镇(街道)的责任和权力,赋予区、镇(街道)更大自主权和管理权限,充分激发基层活力。

      背景 清除“堵点”“痛点”“盲点”

      会上,海口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3轮5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海口市已向各区下放了161项行政管理权项,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和基层的积极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但尽管如此,广大群众对政府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仍不满意,反映前几轮放权的“含金量”不高、存在责任下放而权力和资源不放、放了或者还未放到位的现象,致使区、镇(街道)没有人员编制承接下放权项、没有资金经费支撑等现象。

      “改革是要让大多数人受益,有民本温度才有改革力量。”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说,新一轮改革是否成功,就是要看基层活力有没有真正激发,企业和投资者办事便不便利,广大市民和游客满不满意等,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简政放权、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对症下药,着力清除阻碍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堵点”、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公共服务的“盲点”等,深化体制改革。

      措施重点解决6大问题

      1、行政审批改革不彻底

      《方案》提出,凡涉及投资和建设项目的审批总环节要再砍掉30%以上,同时审批总时间要再压缩15%以上。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审批改革,对涉及“双创”的投资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着力整合规范前置审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专家论证、现场勘查、评估认证等,一律取消;确有依据的,依法从严设定时限。

      2、职责权力不对等

      《方案》要求,坚持职权法定、能放全放、权责一致,资源匹配的原则,在经济建设与管理、城乡规划与建设、城市管理、土地、环保等9个方面下放47项行政管理权项。各区要结合镇(街道)需求将权项向镇(街道)下沉,充分激发镇(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于2007年至2014年还没有完全下放到位的权项,市级各部门要坚决下放到位,主动支持各区创造条件接收下放权项,不能变相审批和监管。

      3、资源配置不匹配

      《方案》提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和权项下放各区后,原则上承担该项职权的人员编制和经费要随同下放。各区根据镇(街道)承担的职责,将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向镇(街道)下放。

      4、责任待遇不平衡

      《方案》提出,将对全市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干部工作生活补贴,进一步提高村(居)“两委”干部的补贴标准,提高镇(街道)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确保镇(街道)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高于区级工作人员,区级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高于市级工作人员。

      5、机构改革不彻底

      据悉,此次海口市政府机构改革,市级层面保留设置政府工作部门31个,不再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区级层面,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0个左右,强化区文明办、爱卫办等与“双创”有关的机构设置。

      6、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

      此外,《方案》还要求,结合区域、地缘和人口等因素,合理调整社区布局和社区规模,进一步加大街道、村(居)办公服务用房的财政投入力度。各部门和镇(街道)确需将村(居)职责以外的工作交由村(居)办理的,必须经与村(居)协商同意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工作任务交给社区办理。“双创”期间对居民支持参与度高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扶持等。(本报海口8月2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