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三江镇群体性事件宣判 13名煽动者获刑

25.12.2015  22:36

  海口网12月25日消息 (见习记者刘杰 通讯员刘英杰)12月25日上午,海口美兰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冯某欣等13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妨害公务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吴某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吴某勇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被告人王某琪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判处被告人冯某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杨某如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兴、柯某忠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被告人何某荣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冯某超、欧某勇、蒙某林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以妨害公务罪和前罪贩卖毒品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军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利用微信平台煽动群众 引发群体性事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康乐花园项目属于海口市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建设的合法医疗保健项目。冯某欣为阻止康乐花园项目建设,经与陈某熙等人谋划商量后,由其建立名为“保卫家园,还我美丽三江”的微信群,积极鼓动微信群成员多拉人入群,利用该微信平台聚拢社会上对康乐花园项目有不满情绪的人员,在该微信群里夸大渲染麻风病对环境影响及危害,发表煽动三江群众集会、罢市、游行等过激言论,从而唤起更多群众参与阻止康乐花园项目建设行动。11月18日,千余名群众在三江镇菜市场聚集示威后,前往康乐花园工地阻挠施工。现场群众经煽动后开始驱赶、殴打工地工作人员,打砸活动板房并推到工地围墙,掀翻、打砸、损毁27辆执法车。毁损部件经鉴定总价值164010元,27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13名被告人认罪服法 表示服从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欣、陈某熙等人在微信群里谋划并煽动聚集上千群众集会、罢市、示威,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同时被告人陈某熙、吴某强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冯某欣、欧某勇、王某琪、欧某勇、蒙某林、冯某超、陈某军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王某兴、柯某忠自愿认罪;同时被告人冯某欣又处于婴儿哺乳期,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13名被告均对法庭判决没有异议,表示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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