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海口、三亚城区拟实现宽带平均速率20Mbps

10.06.2015  20:07

  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今年底,海口、三亚城区要实现全光纤网络覆盖、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

  《意见》指出,到2015年底,重点解决全省移动通信信号覆盖与质量差、网络速率低等突出问题,海口市、三亚市城区实现全光纤网络覆盖、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其他市县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10Mbps;光纤发展、宽带普及率、宽带速率等主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指标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到2016年底,全省各市县城区、重点乡镇和风情小镇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农村农场达到4Mbps,主要指标赶上全国先进水平。

  到2017年底,全省各市县城区家庭具备100Mbps光纤接入能力,海口市、三亚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超过50Mbps,其他市县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30Mbps;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主要指标赶上全国领先水平。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的战略部署,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趋势,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充分利用我省生态优势、经济特区优势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优势,以互联网产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研发设计、数字内容、游戏动漫、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导航、服务外包、海洋电子等互联网产业,积极实施“互联网

  +”战略,全力推动互联网在旅游、农业、医疗、教育、文化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知名互联网龙头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集中区和创新创业平台,形成互联网产业集群,把互联网产业打造成我省支柱产业,实现

  2020年产业规模超过

  1000亿元目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把互联网产业作为“十三五”新经济增长点中的重中之重,在全省总体规划中为互联网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制定互联网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纳入“多规合一”体系并做好衔接。按照“产城融合”模式,完善产业园区规划,集中打造以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国家高新区为核心的琼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以三亚创意产业园、陵水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为核心的琼南创新创意产业基地,引导互联网企业聚集发展;鼓励海口、三亚、儋州等城市在中心城区规划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研发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外包等楼宇经济,构建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创业街区、大学科技园等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支持海口市规划建设“产城融合”式互联网产业新型园区——“互联网产业小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市县政府,各园区)

  (三)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资费调整的有关规定,把信息基础设施与水、电、路一样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全省总体规划,实施专项行动,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和补贴等方式,鼓励公共场所免费开放

  (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企业、中国软件1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100强企业、全球软件500强企业,下同)总部整体迁入我省,或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落户奖励,用于企业技术研发、品牌推广、市场拓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等。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有关市县政府)

  (六)设立省级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年内省级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设立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风险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补贴奖励、购买服务相结合方式,专项支持互联网创业项目孵化、市场主体培育、创新创业平台打造、产业园区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产业环境营造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省中小企业发展、省重大科技、省文化产业发展、省人才资源开发、省就业等专项资金要向互联网产业倾斜。海口、三亚、儋州、澄迈、陵水等市县要相应安排一定比例预算资金,专项支持本市县互联网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广电体育出版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才办,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澄迈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等)

  (七)设立省信息产业平台公司。该公司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承担政府战略性产业发展投资职能,参与产业招商、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投资及风险投资基金的统筹与管理等工作,参与信息基础设施、信息产业园区及大数据开发开放等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该公司组建方案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制定并报省政府审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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