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流窜海口三亚作案 谎称水电工劫杀3独居女性

22.08.2014  11:44

      原标题:谎称水电工骗开门劫杀3独居女性

      山东男子流窜海口三亚等地作案多起昨日过堂

      ▲庭审现场

      2009年至2010年期间,山东男子张某国在海口、三亚等地以公寓楼或居民楼的独居女性为作案目标,谎称是物业工作人员查水表或是楼下住户查看洗手间漏水情况为由,骗取女性打开房门后,用刀、绳等工具控制住女性并实施抢劫致3人死亡。8月21日上午,海口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9年11月30日海口美兰区某大厦内

      假装上门做客杀人抢走万余财物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张某国,1966年出生,山东省高密市人。2009年11月30日下午,张某国为牟取非法利益窜至海口市美兰区某大厦内,假借找张某(本案被害人,殁年41岁)做客为由敲开房门,张某国先与张某聊天放松张某的警惕性。至20时许,张某国趁张某不备忽然用手臂勒住张某的脖子,同时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张某的手脚捆绑,以此逼迫张某交出银行卡及说出密码,之后在该房洗手间内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从背后勒住张某的脖子,直至张某没有反应。张某国随后抢走张某七仙女玉器七件、银行卡两张及手机一部,并在离开时将捆绑被害人手脚的尼龙绳带走丢弃。20时47分,张某国取走被害人张某1.09万元。案后,张某国将抢来的七仙女玉器七件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云南省昆明市某石头店,所得赃款均用于挥霍。经鉴定,张某死因窒息死亡。

      2010年1月3日海口龙华区某大厦内

      杀人盗取5000元现金及笔记本

      2010年1月3日18时许,张某国又窜至海口龙华区某大厦内,谎称自己是物业管理人员要查看漏水情况为由骗兰某梅(本案被害人,殁年34岁)打开房门。进门后趁兰某梅不备,张某国在洗手间内用手勒住兰某梅的脖子,再用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子将兰某梅的手脚捆绑,将兰某梅挟持到卧床上,以此逼迫兰某梅交出银行卡及说出密码。

      随后,张某国用房间内的衣服将兰某梅的头蒙住,用房间里的电线和网线勒住兰某梅的脖子直至其没反应。事后张某国抢走兰某梅笔记本电脑一台及建设银行卡一张,离开时将捆绑兰某梅手脚的尼龙绳带走并丢弃。

      次日凌晨1时15分,张某国取走被害人兰某梅5200元。案后张某国将抢来的笔记本电脑以800元的价格卖给海口大英路天信电脑店,所得赃款均用于挥霍。经鉴定,兰某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2009年11月10日三亚某公寓

      勒死被害人抢走2000元现金

      2009年11月10日12时许,张某国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窜至三亚某公寓。谎称自己是楼下住户,要查看洗手间漏水情况为由骗郝某(本案被害人,殁年34岁)打开房门。进门后张某国立即用手勒住郝某的脖子,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白色尼龙绳将郝某的手脚反绑,以此逼迫郝某交出银行卡及说出密码,随后又用捆绑郝某的白色尼龙绳,勒住郝某的脖子直至其没反应。事后张某国抢走被害人郝某2000元及银行卡一张,捆绑郝某的白色尼龙绳遗留在现场。所得赃款均用于挥霍。经鉴定,郝某系生前被勒颈或扼颈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2009年7月至11月海口多小区

      3次用刀挟持被害人抢走财物

      2009年7月至11月期间,张某国又三次到海口多小区作案,谎称自己是物业或要检查漏水,用刀挟持被害人,抢走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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