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航空售票处负责人借巨款跑路 已自首

18.01.2015  17:25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后悔当初借高利贷

  犯罪嫌疑人郑某帅。南国都市报记者王小畅摄

   新闻追踪《海口一航空售票处负责人借了上千万跑路

  7日,南国都市报曾报道了海口某航空售票处一名负责人郑某帅,以高额回报为饵,大肆向身边熟人“借款”,总金额或达上千万元,引起海口警方的关注。日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帅已经在广东省佛山市投案自首,并移交到海口市公安局。17日,在接受采访时,郑某帅表示后悔,称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希望得到受害者的原谅。

  据犯罪嫌疑人郑某帅介绍,大概从2012年开始,他借钱做租车生意,2012、2013年都亏了钱,每个月为了给朋友还利息,只能跟另一个朋友借钱,然后又欠下一笔钱。这样利滚利,窟窿越来越大,直到最后无法补上。

  “当时他们去公司闹我就慌了,很害怕,晚上就离开了”。郑某帅称,那天受害人去公司讨债,他因为害怕带了几千元坐火车去了广东佛山。经过几天的思考,“觉得这事情迟早要面对的,就投案自首了。”

  12日,郑某帅在佛山市一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的所为,郑某帅后悔地表示,想跟受害的家人朋友说声对不起,希望得到他们原谅,给他一个机会改过自新。

  郑某帅否认自己的所为是集资诈骗,称整个事情他没有谋划过,只是因为当时借了钱,要还利息,只能跟另外的朋友借。“自己挖了一个坑往里面跳,后来窟窿越来越大弥补不了,没有谋划陷害他们的意思。”

  那么他借了多少钱,钱又都用去哪里了?郑某帅称,他大概借了2000万元,除了做生意亏掉的部分,剩下的几乎都是还利息。“我没有东西抵押,只能拿高息,这样吸引力比较大,他们才愿意借钱。”

  “我很后悔,希望大家以后不要贪图高利息把钱借给朋友,或是去投资,这个风险太大了。”郑某帅表示,以后如果能从监狱出去,“那时我也不知道我的生活能力怎么样,我只能说会尽量去补偿他们,争取他们的原谅。”

  日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帅已经移交到海口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郑某帅送往海口市第二看守所进行羁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