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通过交友诈骗6女子148万余元 获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16.04.2020  17:42

      海口男子冯丰假冒军人,通过交友网站认识多名女子后与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实施诈骗,期间共骗取六名被害人148万余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审理该案,冯某丰因犯诈骗罪获刑11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冯某丰通过世纪佳缘等交友网站认识被害人徐某、张某、林某、李某、吴某、王某后,同时与多名被害人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冯某丰虚构承领工程项目,给工程车辆加油等理由多次骗取徐某等上述六名被害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82138.71元,并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消费,挥霍一空。

      其中,2017年10月6日,冯某丰通过世纪佳缘相亲网站与被害人徐某认识,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冯某丰编造承包土方工程,工程车辆加油需要用钱等理由,让被害人徐某以自己的名义通过网络借贷平台、银行办理贷款,再由徐某将贷款转账给冯某丰,冯某丰将骗取徐某的钱用于个人挥霍。此外,冯某丰还用徐某名下的交通、光大等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

      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冯某丰以其承包土方工程,工程车辆平时需要大量资金用于车辆加油为由,让被害人王某申办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等多张信用卡和从平安工贷、小赢贷等网络贷款平台贷款,供其挥霍。

      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冯某丰虚构了相同的理由,让被害人林某申办平安银行等7张信用卡和从E招贷、灵用金等网络贷款平台贷款,供其挥霍。

      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冯某丰以同样的方式分别诈骗被害人李某、张某、吴某。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与本案六名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虚构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482138.7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冯某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被告人冯某丰退赔被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