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市民:爱车停车场内被撞坏

17.08.2015  18:04

      原标题:海口一市民:爱车停车场内被撞坏

      昨日上午,海口市民郑先生向本报反映,8月13日,他交了180元的包月停车费给海口朱云路一家停车场。8月15日6时,他将自己的一辆红色东风标致小轿车停放在该停车场里,当日18时45分来取车时,发现车子左后侧的车灯被撞坏了,车身也被撞凹。郑先生希望停车场方面能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对方称他们只提供停车位,不承担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

      就郑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下午采访了停车场管理人员蒙某。蒙某解释称,郑先生的车辆发生刮蹭受损,但由于现场没有监控录像,无法确认是谁的车碰撞造成的,他们不承担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记者注意到,该停车场提供的营业执照上注明服务范围只是电动自行车停车服务,没有写小车和货车的停车服务,停车场方面也未提供出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昨日下午,经过双方协调,停车场方面退还了郑先生180元的包月停车费,并赔偿了200元的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