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市场擅自改建商户拒签合同 商务部门将介入调查处理

27.01.2015  13:28

      原标题:市场擅自改建商户拒签合同

      商务部门将介入调查处理

      “政府刚投入巨资改造升级,民生农贸市场又拆掉改建,我们认为不合理,要求看政府的相关文件。”海口市民生农贸市场多位经营户向本报投诉。

      1月22日,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蓝天路的民生农贸市场,立即有多位经营户围过来:昨晚收摊回家时,台面还是好的,今早来却发现,台面只剩下一堆碎水泥块,摊位拆掉也不跟我们说一声,太欺负人了。

      记者来到市场一端,看到有六七个台面被毁。一位张姓经营户说,以前民生农贸市场条件比较差,2012年,政府进行升级改造,市场环境大为改观;但是,2014年底,市场管理方提出,要再次改造市场,把一部分改作他用。

      一位徐姓经营户说,他在这个市场经营多年,以前都按期签合同定时缴租金,去年底合同到期后,市场管理方拿出格式合同,里面有一条:乙方阻碍甲方重新规划改造市场,甲方可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重新规划改造市场,乙方每天向甲方承担经济损失不低于3000元。对这样的合同,大部分经营户都有意见,拒绝续签合同。

      政府刚刚升级改造,市场管理方为什么又改造?“民生农贸市场年年亏损,必须想办法改变。”负责市场管理的李主任说,亏损原因是,很多摊位长期空置没有租金收入,作为业主单位,有权利决定它的用途;市场里现有经营户,不少是“钉子户”,租一个摊位占两个摊位,作为业主有权利把他们撵出去;他们不服从管理,业主可以重新招服从管理的经营户。

      对于市场改造部分改作他用的说法,李主任说,市场尚未以正式协议出租给任何人和单位,但确实有重新招租打算;目前,市场里有60多个经营户,但合同到期重新签约的只有十几户,对于不签合同又不离开市场的经营户,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据了解,对农贸市场的管理,省政府在2007年出台《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规定:城镇农贸市场发展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

      海口市美兰区商务局副局长吴名才说,2012年,各级政府共投入近200万元对民生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对经营户反映该市场管理方又拆掉部分摊位重建改作他用的情况,商务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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