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生“减负” 海口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

08.09.2021  15:04

  近日,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发布《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通过对作业的科学规范管理,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建立健全可操作的作业监管与考核机制,从而形成一套完善有效的作业管理体系,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助推学校完善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细则》要求,作业选择与设计要基于课程标准、教材,关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科思维,体现学科性质;要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差异,满足不同学习层次学生的需求,科学、合理设计分层作业,学生应在教师的建议下,选择性地完成作业。教师还要认真研究作业的结构、难度比例,应根据学科特点、学生学习水平、年龄特征和兴趣等有所选择、有所侧重。既要有基础层面作业,又要有提高层面作业;既要考虑前置性作业,又要设置课堂作业、课外作业。此外,设置的作业,教师必须先试做一遍,在充分掌握作业的完成思路、所需时间、难易程度、容易出错的地方及适宜学生群体的基础上,做到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科学有效、针对性强。

  根据《细则》,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每天在校内可结合教学内容布置20分钟以内的与学生学习、生活相联系的听说型、活动型作业,适当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控制在60分钟以内,除语文、数学当天可布置适量的书面课外作业外,其他学科原则上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做到原则上作业不出校门;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细则》强调,作业布置与完成环节须遵循“四个严禁”。即严禁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严禁布置不加选择地成页成册成本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细则》还详细规范了作业批改、讲评的方式。布置的作业要及时全批全改,无漏批、错批现象;批改一律用红笔,批改符号要统一规范;订正后的作业也要及时进行二次批改。倡导各学科作业实行“等级+评语”的评价方法。等级可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同时要有客观委婉恰当的评语。一般作业(除作文外)的批改要求当天完成,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细则》中还提出,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托管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