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部署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将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有奖举报制度

25.01.2021  09:54

  1月24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海南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海南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建立问责和奖励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有奖举报制度。

  据了解,目前海口、三亚、儋州等17个市县成立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儋州、文昌、琼海等14个市县已向社会公布了2021年烟花爆竹禁燃区。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告知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和禁燃时间,明确禁放烟花爆竹种类,引导群众不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建议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并公布举报电话。

  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孔令辉介绍,下一步,海南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划定并公告行政区域的烟花爆竹禁燃区,明确全年禁燃区域、节日期间禁燃区域及烟花爆竹种类等。各市县政府要按照“最严规划、最严措施、最严处罚、最严问责”的要求,全面部署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运输、流通、燃放等方面安全环保监管工作。此外,海南还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责任压实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具体的责任人,建立对乡镇、村干部的问责和奖励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有奖举报制度。

  对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罚。2019年1月,海南省印发实施了《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其中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在政府禁止的区域或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