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违法广告,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被罚款1万元

20.10.2021  20:57

  10月20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期,因发布违法广告,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被罚款1万元。

  今年4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时,发现位于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兴洋大道开维生态城的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世界在中国院.上院”项目的宣传折页含有“规划2条地铁线通达项目;沿芙蓉河设立游艇码头,约5分钟通达机场及高铁美兰站”的宣传内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于4月23日对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10月16日,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口励剑印刷设计有限有限公司签订印刷合同,委托海口励剑印刷设计有限有限公司为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世界在中国院.上院”印刷宣传折页,并放在营业厅宣传,上述宣传折页含有“规划2条地铁线通达项目;沿芙蓉河设立游艇码头,约5分钟通达机场及高铁美兰站”的宣传内容,该折页共印刷1000份,每份4.4元,折页印刷费用4400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内容房地产广告的行为,属违法行为。9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责令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发布上述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