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议》答记者问

31.05.2018  08:37

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议》答记者问

  ■ 本报记者 李磊

  为深入贯彻《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决定》,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5月29日召开的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决议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问: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正式发布。5月13日,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决定》(以下简称省委《决定》),就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做出了系统部署和制度性安排。

  在此前召开的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区(港)是习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海南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机遇千载难逢。省委《决定》是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思想成果、制度成果,是海南打造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的行动方案。为积极响应省委号召,主任会议决定研究起草《决议(草案)》,提请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及时把省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共同遵循的法律准则,以更好地统一全省思想,广泛动员全社会投身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

  根据主任会议决定,文件起草组起草了决议初稿,并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决议(草案)》。

  问:在起草《决议(草案)》时,省人大常委会有什么样的基本考虑?《决议》的框架有哪些?

  答:在起草《决议(草案)》中,力求准确体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省委《决定》精神,力求政治正确、表述精确、逻辑严密、措施可行。同时在文体形式和内容表述上符合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特点,从人大角度提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的要求。

  《决议》全篇共分八个自然段,分别阐述了做出决议的目的,推进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以及全面深化改革和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要求,并向全省各族人民发出号召。

  问:针对推进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要求?

  答: 《决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要坚持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突出特色原则,做好顶层设计,谋定而后动。重点从制度创新、政府职能转变、实施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深化产业对外开放、推进航运开放等方面提出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目标任务;从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以及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自由贸易区(港)的目标任务。

  《决议》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试验区;到2025年初步建立自由贸易港制度;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同时,以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契机,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把海南打造成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问:《决议》就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和各项建设事业发展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要求?

  答:《决议》强调要以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建设事业发展,加快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建设。重点从高起点谋划和推进重点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打造海洋强省、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民生、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决议》提出,经过不懈努力,将海南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到2025年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到2035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到本世纪中叶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高度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成为综合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领先的地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

  问:《决议》对我省各级各部门在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中发挥好职能作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决议》分别就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中发挥好职能作用提出了要求。

  《决议》中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要求,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根据海南新时代新使命新定位的立法需求,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规构架。此外,《决定》还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讨论决定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相关重大事项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除此之外,《决议》还对全省各族人民发出了以主人翁的姿态担当起建设海南自由贸易区(港)的神圣使命的号召。《决议》特别强调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海南自由贸区(港)建设的伟大实践。

  (本报海口5月3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