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止收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押金

23.12.2018  18:00

  海南省禁止收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押金 医疗机构违规或被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

  南国都市报12月22日讯(记者 王洪旭)近日,省卫健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大病专项救治和对口帮扶等有关工作,禁止医疗机构向贫困患者收取任何形式的住院押金,情节严重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采取取消其新农合定点资格、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省卫健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海南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所有医疗机构住院时,包括驻琼部队、武警、边防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除因意外事故住院且责任方不在贫困患者,并应由责任方预缴押金的除外,医院均应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禁止向贫困患者收取任何形式的住院押金。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对所属医疗机构仍在收取贫困患者押金的,应及时立案调查并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采取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有关情况要报告省卫健委,省卫健委将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将在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应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对口帮扶方面,省卫健委要求,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要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保证派驻医务人员在岗。

编辑:赵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