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海南社保医保这些变化和你有关→

13.04.2021  20:33

  近三年来,海南省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要精神,聚焦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持续加强制度集成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呈现出了一系列积极变化。

  企业和群众办社保更加便捷

  一体经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思路,打造海南特色的综合柜员经办服务体制机制。创建全国唯一的省域社保医保一体化经办体制,企业和群众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业务只进“一扇门”。90%以上的职工社保医保业务网上可办,企业和群众办社保可以“家里办”“零跑腿”。将全省159个综合窗口变成每一个市县经办机构的共享窗口,同一业务在全省任意窗口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职工社保医保“全省通办”。“一体经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创新做法入选了海南自贸港第十二批制度创新案例。

  人才社保医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人才引进到海南,只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一表一书”(《社保关系转入申请表》和委托书)即可,其余环节由经办机构全程代办。通过实施打包办、容缺办、协同办、全程代办,人才社保医保关系转移办结时限压缩90%以上。“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做法入选了海南自贸港第九批制度创新案例。

  深度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盖章程序和转诊转院经办机构审批程序,异地备案线上线下多渠道便捷办理。全省异地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扩增至233家,较2018年3月底增长了159%。2021年2月,门诊费用实现了跨省直接结算,异地门诊定点医疗机构38家,覆盖全省各市县(不含三沙市)。三年来,累计128053人次享受了异地就医结算的便利。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践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编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

  企业参保登记“零跑腿”。依托“海南e登记”平台,企业参保登记实现与企业注册一网通办,新企业工商注册后无需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同步办理参保登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了“全时段申报、一次不用跑”。

  自助办、就近办。群众在全省500个“海南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机上可以自助办理25个高频社保医保业务。将8项高频社保医保服务事项授权银行窗口经办,今年内全省设置230个“社保医保便民服务站”,拓展线下窗口数量,群众就近可办部分社保医保业务。

  减材料,减证明,减轻群众负担。积极推进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商事登记、人口户籍、工伤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证照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不再需要群众提交。死亡证明、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参保人员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5类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群众无需再为开证明多跑腿。

  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通过与公安、民政、医院、银行、交通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等方式,实施“静默认证”。线上提供手机APP等多渠道认证方式,线下推行社区认证、银行窗口认证,方便群众在家或就近办理认证手续。对高龄、重症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让群众不跑腿即可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各项社保待遇更加惠民

  医保目录不断完善。落实2020版药品目录动态化调整工作,将119种药品新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西药79种、中成药40种,平均降价50.64%;新冠肺炎药品等调入医保目录,惠及广大参保患者。

  15074人次获大额医疗费用补助4315.97万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参保人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个人支付超过6000元的部分,可以按照75%-90%的比例再进行补助报销。并且,在定点医院通过联网结算,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能实现“无感报销”。基本医保加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56万元,大大减轻参保人负担。目前已有15074人次享受到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累计补助金额4315.97万元。

  定额结算改革让生育报销更简单。实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改革,全面推行生育服务机构协议全省互认,基本实现省内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生孩子报销医疗费用无需提供任何票据材料,在医院“一站式”办结。

  申领养老待遇化繁为简。取消办理退休提前建模前置程序、取消申领退休待遇户籍证件材料、统一协调跨省协查工作、统一申领及发放待遇经办时间,方便职工申领退休待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领养老金实行承诺制,办理手续由原来需要提供近10项百余页材料缩减为只填一张表,参保单位工作人员“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就能把事办好。

  养老金稳步增长。连续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截至2020年末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95元。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人均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88元,惠及76万余名城乡老人,待遇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

  工伤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定期工伤保险待遇稳步增加。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提高至84万余元。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落实史上最大规模降费减负政策。严格按照“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免、减、延、缓、降、保”政策,2020年全省累计减免各项社保费96.77亿元,惠及9万多家市场主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及时做好新冠肺炎基金预拨工作,全省共计预拨基金18.93亿元,有效保障了收治医院的资金流转。先后开展四批新冠肺炎患者费用结算,结算率100%。将2名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纳入工伤保障范围,并开辟待遇支付绿色通道。

  坚决打赢社保扶贫攻坚战。积极落实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三类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全省有44.66万名贫困人员享受政府代缴城乡居保费政策、12.35万名贫困老年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三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保费代缴率、待遇发放率实现三个100%目标。完成77.3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100%覆盖,将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五道医保扶贫兜底防线,实现农村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将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省参加养老保险630.16万人、工伤保险170.06万人、生育保险183.21万人,较2018年3月底分别增长18.93%、19.52%、29.73%;基本医疗保险934.04万人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