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产勘查开发做“加减法”

17.01.2015  12:13

      核减控制探矿权采矿权数量及面积,加强矿山采空区复垦复绿

      我省矿产勘查开发做“加减法”

      整合清理矿业权,核减控制探矿权采矿权数量及面积,停止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加强矿山采空区复垦复绿……我省本着生态优先原则,做好矿产勘查开发“加减法”,不断优化我省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布局,保护生态环境。

      受国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探矿政策刺激,前些年我省曾掀起了商业探矿热潮。至2009年上半年,全省探矿权一度达到513个,采矿权发证464个。“散、小”的矿产勘查开发格局对生态保护构成了威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矿产主管部门强化监管,实现“减量增效”。

      近几年来,我省下大力气整合清理矿业权,出台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提高环保门槛,对不符合土地利用及环保规划的采矿权予以取消,不得出让采矿权。对不符合要求已到期的采矿权,坚决清理取缔,大幅度整顿缩减原有矿业权。全省共注销市县发证砂石土采矿权93宗,公告注销省级发证采矿权17宗,核减矿区面积8.2平方公里;公告注销探矿权178宗,涉及面积2520平方公里。通过清理整顿,全省探矿权采矿权宗数分别减少了33.06%和35.8%,勘查面积和矿区面积各减少了30.55%和10.2%。

      去年12月下旬,我省矿产开发管理又使“硬招”。省政府下发有关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停止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要求加强对现有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根据通知,我省停止新设除建筑用砂、石、土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以外的采矿权。新设的建筑用砂、石、土和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应符合新设采矿权矿种目录,并严格实行采矿权设置方案和总量控制管理制度。此外,还将严格划定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在生态保护区内开发矿产资源。

      据介绍,本着保护开发并重的原则,近年来,我省严格落实采矿权人实施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制度,开展“矿山复绿”行动,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共投入资金9675.38万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94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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