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率从58.4%下降至1%

20.11.2015  10:07

  海南省食药监局上半年随机抽查了省内154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840个品种的标签标识,发现标签标识有问题的企业占58.4%,该局对问题标签标识进行了研究、分析,发现标签标识主要存在标识“特供”“专供”“最优”“极品”等欺骗或误导字样、标识“降血脂”“强心”“保肝”“清热祛湿”等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作用字样及不标注营养成分表、生产地址、贮存条件和字体、字号以及净含量、产品营养标签、配料表标注不规范等四类问题。 

      为了规范食品标签标识,该局组织专题工作小组在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制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工作简明实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对预包装食品必须标注的内容、禁止标注的内容、不同种类预包装食品必须和禁止标注的内容以及如何标注等进行了明确,并于2015年7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督促企业自查整改。将《手册》印发给本省内1128家食品生产企业,要求企业认真按照《手册》开展自查,纠正企业存在的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问题,保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规范,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字样;非保健食品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字样;不得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共整改不规范标签标识54万个。二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本省20%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在商场、超市、免税商店销售的地产食品的标签标识。责令99家生产企业的207种食品不规范标签标识进行整改,对16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三是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在海南日报、海南特区报、海口晚报等报纸上发布了5期关于整治我省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的公告,通过媒体发动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后,消费者对标签标识投诉大幅度减少,海南省食品标签标识抽查不合格率从整治前的58.4%下降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