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自身建设纪实

11.05.2015  17:08
海南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自身建设纪实 - 蓝网
来源: www.hnntv.cn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组织17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公安大学进行业务培训。

  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2014年度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为83%、信心度为81.1%,同比提高11.78和8.54个百分点;认为当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以往相比有好转的为90.3%,同比提高9.57个百分点,达到2007年开展民意调查活动以来的最高值。2014年,海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

  “受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影响,少数市县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偏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方式陈旧单一,有时仍参与一些业务检查、现场监督等工作。不会办案、不会写文章、不会用电脑的‘三不’现象比较突出。”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一针见血指出了海南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问题所在。

  2014年,针对马勇霞指出的问题,海南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以“思想革命化、执纪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强班子、提素质、夯基础、促改革,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素质稳步提升,队伍结构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瘦身”抓主业

  深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省纪委监察厅仅保留牵头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7个。各市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数从1572个精简至297个,精简率达81.1%,每个市县纪委监察局平均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6个,切实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相关主责部门。

  锐意改革,统筹推进,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在机构总数、编制总数“两不变”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和主要力量集中到主业主责上来。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经过两轮调整,撤并了8个内设部门,重新组建组织部、宣传部,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增加1个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至6个。调整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现有16个职能部门和9个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部门和人员分别占总数的80%和66%。市县纪委监察局的纪检监察室总数由27个增加至50个,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数分别占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总数的76%、68%。

  根据“三转”要求,省纪委监察厅对派驻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整和轮换。制定出台了《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暂行规定》,有效推动了驻在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增强了省直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及时有效地查处驻在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巡视、检察、审计作用和媒体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种监督作用,凝聚成强大的正能量。

   强身”提能力

  针对一线办案人员谈话突破能力不强、证据意识薄弱等问题,组织17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公安大学进行预审专题业务培训。举办案件检查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现场教学,提高办案人员突破案件能力。通过轮岗交流、抽调办案和上挂下派等方式进行岗位练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采取以案代训与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安排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10人,市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厅挂职锻炼6人,跟班学习6人。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组织调训、委托培训、自主办班、在线选学等方式培训干部3919人次,人均培训1.2次。加强对基层纪委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市县纪委自办培训班6期,培训干部771人次,省纪委业务部室领导到基层单位辅导8人次。

  加强对干部的在职学习培训,有103名委厅机关处级干部参加省直单位在线选学活动,15人参加了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课程。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打有准备有把握之仗,培养‘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力。”马勇霞强调。

  2014年,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2758件,初核2521件,立案10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35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87人、乡科级干部362人、农村“两委”干部352人、其他人员523人。移送司法机关81人,挽回经济损失1.04亿元。初核、立案、结案数和处分人数分别增长96.6%、54.9%、70.5%和63.2%。

   严防“灯下黑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孙道静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修焕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和违规通过旅行社渠道,擅自组织学院教职工持因私护照用公款出国旅游培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2014年下半年,海南省纪委从强化内部监督入手,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制约和监督纪检监察权力运行为核心,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去年以来,海南省纪委官方网站通报多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无论是省管纪检监察干部,还是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只要触碰红线,就绝不藏着掖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

  省纪委监察厅在海南日报、南海网、海南廉政网等海南省内主要媒体和网站公布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投诉举报方式,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在桌子上,晒在阳光下,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最核心的权力,直接关系党的队伍的纯洁,关系到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要出于公心,绝对不能感情用事,不能用感情代替原则。”马勇霞在省纪委全会上提出。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用权,照制度办事。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灯下黑”问题调研。印发《海南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倒查追究的工作链条。印发《省纪委委员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的工作方案》,明确省纪委委员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的各项要求,督促省纪委委员切实履行职责,要求省纪委委员报送述廉述责报告。为加强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工作的监督,严明纪律,排除干扰,保障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印发《干扰执纪办案工作报告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执纪办案工作,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制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监督检查方案》。推进机关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工作,运用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对信访受理、案件查办等业务环节存在的11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实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