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立法取得突出成绩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0.2014  19:53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加大社会领域立法力度,特别是十八大以来——

      审议通过法规条条关乎民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改革发展的部署,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创新和完善海南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省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引领、推动、保障绿色崛起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着力突出经济立法,培育和调整海南特色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的发展。

      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正确处理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出台了《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30多项地方性法规,为保护我省绿色净土和资源合理利用构筑起强有力的法律“屏障”。

      省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省委关于大力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加大社会领域立法力度,努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先后制定了系列法规。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规几乎条条关乎百姓民生。

      今年,《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带领调研组对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考察了海口五家养老机构,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审查修改过程中,根据各方意见细化对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措施,对养老机构发展规划的编制、养老机构服务范围的延伸、强化民政部门的服务职能等问题作了规范。

      在审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正草案)》时,法制委员会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及超龄人员参保等问题作了修改和完善,放宽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稳妥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在审议《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正草案)》时,对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用气、取消燃气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燃气器具销售必须事先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等作出规定,体现便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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