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厅对2017年度 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严格审查把关

10.08.2017  11:03

2017年度我省共受理省科学技术奖项目104项,其中科技进步奖87项,科技成果转化奖17项。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7月26—8月3日,省科技厅将形式审查合格的省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转化奖项目在海南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省科技厅收到反映有关项目的异议材料,目前正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为做好2017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省科技厅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规定要求,认真研究分析近年来国家奖励改革的重点方向,结合我省科技奖励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2017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度我省科技奖推荐工作的推荐范围、条件要求、推荐材料、推荐流程、注意事项等提出明确要求。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后,省科技厅组织人员对照形式审查要求,对每个申报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推荐单位、项目评价、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成果登记、审计报告、支撑材料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发现推荐书填报问题立即沟通反馈,及时补充完善,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推荐通知要求。

科技奖励项目的形式审查和公示,是科技奖励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程序。加强科技奖励项目的形式审查和公示,是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入口”把关,是对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科研成果的尊重和负责,也是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障项目质量的关键。公示结束后,省科技厅将对异议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客观公正地做出处理。

作者:何君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