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现代服务业改革措施:开网店“0”门槛

05.09.2014  20:12

      《海南省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审批改革措施》原则通过

      开网店“0”门槛

      《海南省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审批改革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昨日召开的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按照《措施》,在我省开办网商、网店“0”门槛,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和全体股东首次出资比例限制等,实现注册资金、办公地址“0”限制。此外,对互联网企业登记注册,我省率先试行网店电子营业执照和三证合一,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三证合一。

      《措施》指出,我省将放宽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开办网商、网店“0”门槛。自然人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开办网店,经营项目不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批准或禁止的,由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进行实名制审查和备案,并将证明其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自愿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凭真实合法的个人身份信息办理,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和全体股东首次出资比例限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家庭住址、个人住址、开店的网络交易平台均可),实现注册资金、办公地址“0”限制。

      企业在互联网上开办网络交易平台,工商部门3个工作日核准登记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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