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海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

02.09.2014  13:37

为了加快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根据《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省商务厅编制的《海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下简称《目录》)近日经省政府同意,于8月28日公布执行。《目录》明确界定了要在旅游业、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创意产业、信息服务业、商贸会展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农业服务业、海洋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等10个重点服务业领域加快发展的50项产业条目。

现行《目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现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目录》是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借鉴上海、江苏、深圳等省市的经验,针对我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新兴业态以及服务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要求,在充分听取行业专家、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修订的。《目录》反映了我省服务业发展的趋势和重点方向,是我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实施投资管理,制定财政、土地、信贷等配套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是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现代服务业。《目录》界定的50项产业条目覆盖范围广泛、全面,针对性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参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对符合《目录》的重点项目,在行政审批、土地供应、要素供给、财政扶持等方面将给予支持和倾斜。

三是鼓励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目录》中约40%条目是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发展新业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如智慧旅游体系建设、云计算、移动化互联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第四方物流服务等等条目。

四是涉及外商投资的项目,按现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执行。《目录》印发执行后,《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有关服务业的条目不再执行。

附件:《海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xls


来源:( 海南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