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五一旅游价格欺诈将最高罚50万元

01.05.2016  17:24

  海南省物价局近日在三亚召开全省旅游价格提醒告诫会,明确要求旅游企业规范明码标价,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对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物价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物价部门提示,各旅游企业要实行一货一签,不得有两套价格、低标高结及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模糊、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刘邓、郑玮娜)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