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07.03.2022  17:16

  关于公开选任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依法推进我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等九部门制定的《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企业合规师等专业人员加入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欢迎有兴趣的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公开选任80-100名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入选我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二、选任范围

  我省范围内的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企业合规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有关组织)的专业人员;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入选名录库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间精力,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4.近三年未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5.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6.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一般应当工作业绩突出或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对专业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一般应当持有该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该行业工作满三年。

  (二)禁止入选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业人员名录库:

  1.受过刑事处罚;

  2.近三年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有其他可能影响专业人员名录库公信情形。

 

  四、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根据履职需要享有下列权利:

  1.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

  3.接受业务培训;

  4.获得奖励激励和履职保障。

  (二)义务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客观中立;

  2.不得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不得利用履职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非法侵占涉案企业、个人的财物;

  4.不得利用履职便利,干扰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二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人员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五、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职责

  1.调查涉案企业在合规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2.审查涉案企业合规计划;

  3.监督和评估合规计划履行情况;

  4.对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察。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所在单位、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须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本人签名盖章的纸质《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并提交。

  上述材料需一式两份,邮寄至: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基层检察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横路,邮编:570203,收件人:林丽雅,联系电话:65315398。

  《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报名表》可编辑的word或wps版本和有签名盖章的扫描件PDF版本需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hainanmlk@126.com。

 

  七、选任程序

  选任工作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研究决定,管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有报名意向的个人应本着自愿的原则提出申请,同时须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审核同意。单位或组织推荐的,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推荐意见。

  (二)材料审核、考察了解。管委会办公室通过审查材料、走访了解、面谈测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考察,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执业(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提出拟入库人选。

  (三)初定人选、公示监督。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确定拟入库人选名单,通过在有关媒体、网络发布公示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管委会办公室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视情提出处理意见。

  (四)确定人选、颁发证书。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确定正式入库人员名单,向入库人员颁发证书,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名录库人员名单应当在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供社会查询。专业人员任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可以续任。

  附件:

  附件1: 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报名表.doc

  附件2: 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wps

  附件3: 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wps

   正文盖章.pdf

  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