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校核优化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我省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红线亦是“高压线”。记者今天(12月27日)从省规划委获悉,目前,我省正按照国家和有关部委最新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校核优化,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确保我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既符合国家“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的总体要求,也满足我省进一步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需要。
据介绍,此次对生态保护红线校核优化工作,将在保证2016年9月省政府已批复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比例不变和空间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对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区体系与空间分布等方面进行完善,按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与其他省份同期完成划定工作,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2015年,海南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33.5%,划定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8316.6平方公里,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35.1%。去年,我省颁布实施《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全省在空间上形成基于山形水系框架,以中部山区的霸王岭、五指山、鹦哥岭、黎母山、吊罗山、尖峰岭等主要山体为核心,以松涛、大广坝、牛路岭等重要湖库为空间节点,以自然保护区廊道、主要河流和海岸带为生态廊道,形成“一心多廊、山海相连、河湖相串”的基本生态空间格局。
作为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生态保护红线不但要划在图上、落在地上,更体现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有“规矩”、有“边界”。据了解,我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科学系统评价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服务功能和海岸带生态敏感性的基础上,统筹协调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产业发展规划的矛盾冲突而划定。海南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布局必须要服从生态保护红线,最大限度守住生态红线。(记者周晓梦 孙慧 实习生王靓婷 陶宇星)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