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本科第二批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1日开始

21.07.2016  08:43

    原标题:2016年海南省本科第二批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1日开始

      海南省本科第二批填报志愿工作将于7月21日上午8时开始至7月22日下午17时结束。时间截止时,海南省考试局的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收考生提交的志愿信息。

      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文史、艺术(文)、理工和体育类的考生,均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符合民族班和预科班招生条件,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以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

      本批次志愿填报办法为,文史类和艺术(文)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理工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单独填报在体育类或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也可以同时填报在这两个科类招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从填报志愿系统中选择“体育类”或“理工类”界面分开进行填报,不能在同一界面中同时填报两个科类的志愿(投档时,先按体育类考生投档,如果考生在体育类未能投档,则再按理工类的考生投档)

      另外,民族班和预科班的招生条件见《填报志愿指南》第5页,符合预科报考条件的考生,既可以填报本批次相应科类的学校和专业志愿,也可以在本科类同一界面下单独设的“预科志愿”栏内增加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本省高校联合办学院校志愿的填报。省考试局在填报系统单独设置“本省高校联合办学志愿”栏。考生可以只填报本科第二批招生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联合办学院校志愿和专业;本科第二批各科类设6个学校志愿、民族班和预科班设3个学校志愿、本省高校联合办学设3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以填6个专业志愿。为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建议考生尽量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填报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者,须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点击“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方框,点击后显示“√”时即为服从专业调剂;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计划数等情况详见《填报志愿指南》第112页—174页。

      省考试局依次按照本批次普通招生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再对本省高校联合办学院校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然后对民族班和预科班的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前面的志愿如果检索后被投档,后面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省考试局提醒考生注意

      1.考生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凭本人报考卡号和报考卡密码(请考生务必保管好本人的报考卡号和密码,切勿泄露给他人,以防本人的志愿信息被他人篡改)进入“填报志愿系统”系统后,按提示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填写所填报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代码,核对无误后,点击志愿填报界面下设的“确认”键,将志愿信息存入我局数据库。在志愿填报期限内,考生如需修改个人志愿信息,可点击志愿信息表下的“修改”键返回志愿填报表进行修改,也可在本批志愿填报期间重新登录我局的“填报志愿系统”进行修改。

      2.本批次部分招生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收费较高,考生在选报这些学校的志愿和填报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时,要充分考虑其学费问题。

      3.考生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志愿填报工作,因填报不认真,出现学校代码或专业代码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学校按考生的志愿进行了录取,我局将不再接受考生的退档申请。

      4.有些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要认真阅读所填报学校的招生章程,避免因专业受限而被退档。(各院校的招生章程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5.琼台师范学院(院校代码1023)理工类汉语言文学专业(专业代码27)为师范类专业。(《填报志愿指南》161页)

      6.本批录取时,个别学校对高考语文、英语科目的原始分有要求,现将原始分和标准分的成绩对照表公布如下,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