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上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年度销售情况的通知

03.01.2017  19:01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琼工信高〔2016〕415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上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年度销售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及时了解2016年度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根据《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琼商建〔2016〕230号)第六条要求,请已在我厅完成备案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企业和销售机构)报送《2016年新能源汽车年度销售情况表》(附件),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材料发至我厅高技术与低碳制造产业处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新能源汽车年度销售情况统计表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徐涛,电话:6539793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