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起 海南省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18.04.2017  18:40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4月1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 特约记者宋洪涛 通讯员陈炜森)4月24日起,海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以进一步提高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这是南海网记者4月18日从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的。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签注。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