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启动“儿童之家”项目

14.07.2014  18:4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海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的“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省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省政府妇儿工委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由相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共同实施,争取在一定时期内有效推动儿童之家建设。

  今年4月,省政府妇儿工委正式印发《海南省实施儿童之家项目工作方案》,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及审评。组长由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省妇联主席刘锦担任,副组长由省民政厅副厅长范高净、省妇联副主席李幼伍、省科协巡视员刘智慧、团省委党组成员罗桦、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戚弘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童立人、省关工委副主任兼副秘书长林道川、省教育厅副厅长廖清林、省卫生厅副厅长杨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邓光华、省财政厅副厅长唐卓贤、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厅长刘曦,成员为省政府妇儿工委各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

  项目方案明确了各个时间段儿童之家的建设任务,要求各市县(区)2014年要启动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年底前在每个市县(区)建立1个示范点,共24个;2015年,每个乡镇(街道)要建立1个示范点,共203个;2016-2017年,实现全省村(居)委会中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有儿童之家;2018-2020年,实现儿童之家运转和管理正常化、规范化,使儿童之家真正发挥服务儿童作用。

  项目建设实行以社区建设、政府配套,部门协同、整合资源,分步实施、区域推进的建设与管理模式。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重视支持,主要以现有设施改造为主,充分整合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利用好新建的社区服务设施和儿童福利院等增量设施,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和谐发展”的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领导、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成员单位指导扶助、村(社区)具体实施,齐心合力共同创建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建设经费也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采取从政府对基层社会事业建设和公共管理投入经费中划拨一点、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专项经费挤出一点、各成员单位支持一点、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赞助一点的方式,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海南省实施儿童之家项目工作方案》的印发,标志着海南省儿童之家项目工作的正式启动。为逐步推进我省实现儿童之家建设目标,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还将统一规划,通过座谈交流、学习考察、省级培训、以及对各地的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根据自身特色为项目建设进行规划、提供支持、充实内容,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海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