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部署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工作

21.07.2022  16:33

  近日,2022年海南省司法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工作结束,各有关单位分数线划定。省司法厅对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作出安排。

  省委组织部划定海南省美兰监狱、海南省海口监狱、海南省三江监狱、海南省三亚监狱、海南省琼山监狱、海南省新康监狱、海南省新成监狱、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海南省府城强制隔离戒毒所、海南省三亚强制隔离戒毒所、海南省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7分(含57分),划定海南省乐东监狱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4分(含54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考名额9人(含9人)以下1:4(进入体能测评比例)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名额9人以下(含9人)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体能测评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在相关职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位递补该职位报考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相关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位递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省司法厅将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咨询电话:0898-65919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