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健委:这3种行为实施首违免罚

10.11.2022  15:38

  11月10日,海南省卫健委召开实施健康证明数字化改革新闻发布会。

  会上,海南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王宝元表示,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海南省卫健委主要做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中,2020年5月31日,海南省卫健委制定了《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经营者只要提交《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和规定的相关材料,即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大大缩减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申报时间,降低经营成本。

  2021年9月14日,海南省卫健委将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为备案管理,经营者举办上述7类公共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不再核发卫生许可证,在保证卫生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所在地卫生许可受理部门备案。

  王宝元表示,针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以下三种行为实施首违免罚:公共场所经营者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在15日内的。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在两个月内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在7日内或2人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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