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09.10.2014  12:36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管理人员4名,其中工商管理类、文秘类各2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计算机类、法律类各2名,会计类、外语(英语)类、统计类、经济类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招聘信息分别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人才招聘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4年10月11日8:00起,至10月20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者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 或持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者,报名后10日内(或领取准考证时)送达相关原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东侧),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303室;

  联系电话:0898-65203300,65209707;传真:65209707。

  (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人员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中,发现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条件初审后,资格审查情况于2014年10月27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拟招聘数与应聘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拟招聘数。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实行百分制,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各占50%。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试总成绩将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人才招聘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 0898-65203300 65203260

  传 真: 0898-6520970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898-65203353 65203193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