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号公告

01.12.2018  21:24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1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 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8年12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地方性法规:   

一、《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2001年1月11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二、《海南省天然橡胶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90年10月2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