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拟审议法规项目19件
29.01.2016 11:34
本文来源: 海口网
海口网1月29日消息 (记者史瑞丽)28日下午,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在会上作关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时提出,2016年,全年拟审议法规项目19件,并将对31件法规项目进行跟踪,具体涉及旅游市场改革管理、生态保护、海洋资源保护等方面。
报告指出,2015年,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审议28件地方性法规或法规决定草案,通过和批准27件。
2016年,我省将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推进立法工作, 将制定和修改一批重要法规。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立法,拟制定关于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三个园区调整实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拟修改城乡规划条例、土地管理条例、林地管理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拟研究修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旅游市场建设和管理立法,拟修改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旅游价格管理规定,拟研究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拟研究修改旅馆业管理规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继续审议并通过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拟修改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拟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条例,拟研究制定湿地保护条例,拟研究修改环境保护条例。
另外,还将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拟制定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拟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拟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海洋资源的保护立法,拟修改珊瑚礁保护规定,拟研究制定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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