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会

27.11.2015  19:57

海南人大网消息(记者吴杰) 为期2天半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今天上午顺利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未成年保护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会议决定,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6日至30日在海口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实到56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主持。

本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表决通过了《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吕勇为海南省商务厅厅长,任命张震华为海南省审计厅厅长;免去叶章和的海南省商务厅厅长职务,免去陈如军的海南省审计厅厅长职务。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宪生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根据会议表决通过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海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海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5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海南省省本级预算;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国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及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