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男子持双刀杀死妻子两亲戚一审被判死缓

12.12.2014  23:27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2月12日电:因经常殴打妻子与妻子的亲戚结怨,双方矛盾激化后,文昌一男持刀杀死2名亲戚,12月10日,海南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云逢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被告人云逢冠系海南省文昌市的一名农民,因为经常殴打妻子,所以与妻子的亲戚高某冠等人产生了矛盾。后来高某冠所承包的鱼塘出现大量死鱼现象,高某冠怀疑是云逢冠所为。2014年4月6日13时30分左右,高某冠、高某京骑一辆摩托车到文昌市公坡镇后坡山村被告人云逢冠家,质问云逢冠是否毒死其饲养的鱼,并徒手打了云逢冠。云逢冠挣脱后跑到自家厨房外的石堆台子上拿起两把单刃尖刀,转身冲向高某冠、高某京。

高某冠、高某京见状,也持砖头冲上去与云逢冠对打。在对打的过程中,云逢冠持刀先后刺了高某冠、高某京,且在两人退回时追进巷子里继续捅刺二人。高某京被刺中胸部5刀后摔倒在小巷内死亡,高某冠被刺中胸部4刀后逃向村口求救。听到高某冠打电话求救,回到家后的云逢冠又持一条木板冲到村口,朝因负伤已趴在路面上的高某冠身上击打,后被其闻讯赶来的女儿制止。随后,高某冠在被人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云逢冠在与对方互殴中也被高某京、高某冠持砖头击中了头、手等部位。在回家途中,云逢冠叫邻居打电话报警,回家后又叫自己的女儿报警。公安民警赶到后将云逢冠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后经法医鉴定,高某京、高某冠均属于被锐器刺破内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海南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害人高某冠对于自己饲养的鱼出现大量死亡现象,在尚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无端怀疑系被告人云逢冠所为,并与被害人高某京擅自闯入他家殴打了被告人云逢冠,导致之前与其结怨的被告人云逢冠矛盾激化。而对于二被害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被告人云逢冠不是寻求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采取极端手段对付二被害人,结果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进而引发本起互殴事件。在互殴中,被告人云逢冠持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云逢冠持械杀害两名被害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从重判处。鉴于被告人云逢冠犯罪后,委托他人代其投案,归案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还考虑到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可不判处被告人云逢冠死刑,立即执行。但可根据本案犯罪情节、后果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情况,依法决定对被告人云逢冠限制减刑。

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案发起因等情况,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海南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宣判后,被告人云逢冠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记者 毛雷 通讯员 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