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与海南橡胶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将从事免税方面业务
1月15日晚10点,王府井(600859)发布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下称“《公告》”),宣布将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118,下称“海南橡胶”)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从事免税方面业务。
据了解,为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优惠政策与机遇,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红利,推进免税业务在海南地区的发展,该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与海南橡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分别出资成立海南王府井海垦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免税品经营公司”)及海南海垦王府井日用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日用免税品经营公司”)(两家公司统称“合资公司”),用于发展运营海南省岛内免税项目和岛内日用免税品项目并开展免税品经营管理。其中免税品经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王府井出资6000万元,海南橡胶出资4000万元;日用免税品经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王府井出资4000元,海南橡胶出资6000万元。
王府井方面明确,本次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经营项目均为岛内免税项目,销售对象为海南岛内居民。在合作方式上,免税品经营公司由王府井方负责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免税品经营管理工作,该项目的管理权、运营权均由王府井负责,海南橡胶负责本地资源以及物业方面的协调;而日用免税品经营公司则海南橡胶负责招商、本地资源以及物业方面的协调,王府井协助海南橡胶负责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免税品经营管理工作。
王府井认为,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免税政策,特别是海南岛免税政策的进一步放开,使海南免税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该公司本次与海南橡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发展运营海南省岛内免税项目及日用品免税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将王府井的专业优势与海南橡胶的地方行政优势、资源优势相结合,加快公司免税业务的发展。
但在风险方面,其同样表示由于免税品经营是政府监管下的特殊业务,相比有税业务其政策性更强,且岛内居民免税具体政策尚未出台,合资公司项目落地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同时,合资公司经营项目分别为岛内免税项目及岛内日用品免税项目,销售对象均为海南岛内居民。岛内居民免税业务属于全新的经营模式,消费者有一个认知的过程,尚需培育和发展,所以也或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