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四)】看海南检察如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6.01.2018  13:01

  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显著 惩治腐败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省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反腐败决策部署,“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努力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628人,较前五年上升11.8%。在多项改革叠加的情况下,2017年前10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302人,同比上升19.8%,超过2016年全年办案总量,以实干担当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841件,其中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案件218件,占16.7%;查处原厅局级干部32人、原县处级干部268人,同比分别增长2.56倍和1.25倍。近年我省人均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大案数、要案数始终排在全国前列,彰显了中央、省委反腐败决心。 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蚁贪”“蝇贪”,查处涉农惠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440人。 突出查办自办案件,自办案件比例位居全国前列。 突出服务发展的职责使命,抓住腐败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先后在海洋渔业、公路交通、粮食、民政、教育、农垦等系统查办19个系列专案。2012年围绕保障西南部电厂项目落地,查办乐东县原政协主席周孔辉等人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查办该案有效平息群体性事件,为项目落地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在逃人员76人,其中从境外追逃4人,成功将“百名红通人员”云健从新西兰劝返回国投案,形成强大的反腐震慑。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对3件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4亿元。 突出办案与预防同向发力,全省各级院普遍开展预防年度报告、专项预防、警示教育等工作,结合查办的蔬菜大棚、违法建筑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撰写调研报告,省委省政府领导专门作出批示,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涉农资金、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突出抓好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机构、编制、人员、办公用房等情况的调查摸底,抓结案、消积案,全面清理案件线索、涉案财物。省委刘赐贵书记专门批示给予肯定。(林玥、吴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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