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整版刊发《30周年,海南检察再出发》

18.04.2018  14:17

   法制日报》2018年4月17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整版刊发标题为《30周年,海南检察再出发》的专题报道。

  报道原文:

   30周年,海南检察再出发

  蓦然回首,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已走过了30年光辉历程。这是一条写满光荣与理想的发展之路,是一条洒满阳光与辉煌的荣誉之路。三十而立,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配套制度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努力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南经验,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奋力开创新时代海南检察工作新局面

  访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奋斗目标是建设美好新海南。”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按照中央部署,海南要努力成为中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着力打造成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作为检察机关,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必须扛起担当,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美好新海南建设。

   以初心不负嘱托 以奋斗不负使命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对检察机关的目标定位、价值追求、司法理念等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海南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调研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路志强告诉记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负中央殷殷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弘扬特区精神,围绕海南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把新时代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谱写新时代海南检察工作新篇章。

  同时,还要深入学习讨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突出“四个重点”,注重“四个把握”,搞好“五个结合”,抓好“五个建设”,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路志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海南实际,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赐贵传达学习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牢记海南经济特区的定位和使命,以坚定舍我其谁的信念、勇当尖兵的决心,保持爬坡过坎的压力感、奋勇向前的使命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忠实践行“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理念,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高点起步,干出一流”的标准、“人往基层走,事在一线办”的方法,全面推进海南新一轮改革开放,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三三三四五”开启新征程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思想指引新作为。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和省检察院建院30周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

  今年2月6日至10日,省检察院派出9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领机关21名处室负责人分赴全省调研,共收集意见建议261条。结合调研情况,按照“跳起来摘桃子”要求,最终确定了139项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省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了2018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即坚持“三三三四五”工作思路,为美好新海南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路志强表示,“三大理念”即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树立“宽严相济,公正高效”的办案理念,树立“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的服务理念。“三项监督”即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强化执行活动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智慧检务建设。

  还要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部署开展“守护海南青山绿水”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服务保障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四个专项行动”,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路志强表示,要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五个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今年以来,为充分调动全省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海南检察机关还采用确定目标、夯实责任、督导推进、科学考核、兑现奖惩“目标管理五步法”推进工作。

   公益诉讼成法律监督新利器

  儋州市白马井垃圾堆放场占地约80亩,采取简易堆放填埋的办法处理生活垃圾,造成污染隐患。对此,儋州市检察院向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标准,及时治理污染问题,恢复被污染的生态环境。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表示,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中的特殊作用,服务生态立省战略,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基础上,自今年3月开始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3年的“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3月27日,省检察院对外发布全省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关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8件,涉及生态红线禁区违法建筑、河道非法采砂等。这些案件的办理,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严重、生态资源受损害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据统计,自公益诉讼全面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办案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今年1月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2件,确定线索28件,立案29件,诉前程序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件。3月14日,文昌市检察院在龙楼、锦山检察室挂牌成立了全省首家生态环境检察室,建立起“院—室—员”的公益诉讼保护体系。

  相关负责人表示,许多基层检察院出台了乡镇检察室配合民行部门开展公益诉讼的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检察室的触角作用,摸排了大量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转隶背景下,要积极探索和明确新时期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定位和新的工作模式,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

  打造司法体制改革的升级版

  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海南省检察机关积极作为、爬坡过坎、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提前完成面上的改革任务,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永远在路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指出,根据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海南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强化“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理念,以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打造海南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升级版。

  路志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今年5月中政委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督查为契机,抓紧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排排队,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尤其要加快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抓紧推进第二批入额检察官遴选,建立员额统筹调配、动态管理体制,坚持向基层院倾斜,向案多人少的地方倾斜。落实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推进司法行政人员身份确认,做好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等工作,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抓紧落实按期晋升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健全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制度。

  与此同时,还要狠抓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把一般案件不捕不诉的权力逐步下放给检察官,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要完善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团队,明确办案团队的业务组织属性,强化优势互补、分工协作。

  据了解,党的十九大之后,结合海南实际,省检察院出台了《海南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员额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员额退出机制、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等共22项改革措施。

  海南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现代信息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扎实做好“智慧公诉”“智慧侦监”试点工作。同时,加快推动公检法司联合网上办案系统建设,实现公检法司数据共享,实现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网上监督,构建“互联网+检察”新模式。

   打造勇立潮头新时代检察铁军

  “在新时期会遇到新问题、面临新挑战,全体干警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素养,从而更好地应对新型案件,满足群众对新时代背景下的司法需求……”今年4月9日至12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先后到西部6个检察院调研时表示。

  建院之初,来自祖国各地的检察干警和一批朝气蓬勃的大学毕业生,在办公、办案条件和生活环境都十分艰苦的情况下,拉开了建设大特区检察事业的序幕。在路志强看来,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当前,政法工作的形势任务发生新的变化,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专门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高检院相应下发了全面推进政法队伍、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路志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要求,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按照“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的要求,以“五个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六爱”,即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爱岗、爱单位;“四守”,即守法律、守纪律、守规矩、守道德;“三管好”,即各院党组书记要管好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要管好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本部门全体干警;“两发挥”,即各级院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每一名党员干警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一从严”,即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据介绍,省检察院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以创建全国检察文化示范院为契机,以培养“六爱”为重点,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守”,认真落实“三管好”要求,注重“两发挥”,坚持“一从严”。

  “规范司法、维护公正,是党和人民对司法办案的要求,是维护法治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路志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的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不断加强规范司法理念教育,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要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促进管理监督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强化建章立制,确保每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忆海南检察三十年峥嵘岁月

  伴随着中国的法治进程,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的30年发展历程中,全省检察机关沐浴着党的光辉砥砺前行,扛起改革闯关的“特区担当”,始终坚持服务海南发展大局,探索出了一系列体现时代要求、符合检察特色、切合海南实际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在海南平安法治建设进程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辉煌篇章。

   检察工作与特区发展同频共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职、改革创新。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而行、同频共振。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2年以来,省检察院坚持生态立省,先后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819人,查处环境监管失职等职务犯罪80件104人,督促涉案单位和个人补植复绿3200多亩、补种林木近30万余株。

  与此同时,海南检察机关还在东环铁路、昌江核电站、琼中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同时还服务保障扶贫攻坚、村组织换届选举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自2008年11月13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福山检察室等4个乡镇检察室率先挂牌成立。目前全省共设立37个派驻乡镇室,覆盖160个乡镇、59个农场、13731个自然村,为550万农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派驻乡镇检察室是海南检察机关首创并在全国推广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是海南检察的一张名片。

   强化法律监督 筑公平正义屏障

  30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围绕全省改革大局,矢志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服务保障美好新海南建设。

  首先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其次,综合运用刑事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多种手段,强化对侦查、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稳步推进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等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着力加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坚持进行控告检察监督,刑事申诉、赔偿检察监督,维护法治权威,彰显司法公正。

  30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10件1452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先后查办了原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大批大要案件,以及全省海洋渔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35件38人等窝案串案。

  近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大追逃力度,追回在逃人员74人,追回赃款赃物8648万余元,其中包括“百名红通人员”云健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

   炼党性改作风打造“检察铁军”

  2013年6月18日,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周经发因工作过度劳累,心脏病突发离开人世,为维护公平正义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

  30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为目标,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周经发、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石秀莲等一批先进典型,牢固地树立了海南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加强党性教育。

   创造检察体制改革“海南样本”

  作为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海南检察机关于2015年1月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在无先例可循情况下,从员额制入手,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内设机构整合等改革任务先后落地,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海南省委充分肯定。

  2015年4月,一次性在全省三级院1510名检察员、助教检察员中选出796名入额检察官,顺利完成首批检察官选任工作,迈出了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关键一步。

  针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碎片化的突出问题,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进行内设机构整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平均14.7个减少至7.8个,减少了47%,151名不再担任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直接回归办案一线。自2015年6月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推行司法责任制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入额检察官为中心,组建新型检察官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打破三级审批模式,使检察官真正成为有职有权的办案主体。

  海南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工资制度改革,于2016年10月将入额检察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全部落实到位。

  2015年7月1日,全省各市县检察院的经费管理正式划归省级财政,全部成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实行干部统一管理,同年11月市县检察院机构编制正式移交省编办统一管理。

   信息化为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1990年海南检察机关开始启动信息化建设至今,20多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技术部门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攻坚克难,建成覆盖三级院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完成全部乡镇检察室的互联网建设任务;完成全省检察机关131个审讯室和询问室进行系统升级改造等。2009年,海南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上线运行网上办案系统,建立全省数据中心。

  目前,海南检察机关建成了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顺利完成检察专线网升速扩容、分级保护及测评工作,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启动电子检务工程,“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正在形成。其中,省检察院和三亚市检察院、万宁市检察院还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拓展“朋友圈”扩大“伙伴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外交流,每年组织干警赴国外学习培训、拓展交流;司法体制改革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学习;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各类理论研讨。

  2016年,省检察院成功承办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14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和2016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接待来自19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150余名代表,展示了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良好的人文环境,赢得中外嘉宾高度赞扬,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随着“朋友圈”越来越大,“伙伴网”越来越密,海南检察机关在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中提供海南方案贡献检察智慧。

   历史沿革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8年9月,下辖29个检察院。包括有海南省检察一分院、二分院,海口市院等5个分市级院和24个基层院。

  ☆1988年9月6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

  ☆1989年1月15日,海南省第一次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1990年9月和1991年2月,三亚、海口市检察院先后升格为地市级检察院。

  ☆1994年8月,洋浦经济开发区两级检察院成立。

  ☆1998年8月,海南省人民察院纪念建院十周年。

  ☆2008年7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更名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领导十个县市基层检察院;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更名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领导六个县市基层检察院,以及新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2年7月24日,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挂牌。

  ☆2014年1月27日,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检察院成立,与三沙市检察院合署办公。

  ☆2015年,启动司法体制改革。

  ☆2017年12月18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新业务技术用房落成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