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 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8.01.2016  21:13

      1月28日,海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海南省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以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主持会议,他要求,要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检察工作,自觉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贾志鸿指出,要准确把握新常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紧紧围绕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实现全面小康的总目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海南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突出查办妨害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改革深入推进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等专项活动,加大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绿色宝岛·生态检察”工作,维护良好发展环境。

      贾志鸿强调,要坚决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继续抓好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执法一线平台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检调对接、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贾志鸿要求,要严查基层腐败犯罪,加大对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的犯罪查处和预防力度,依法惩治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贾志鸿强调,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海南检察要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重点加强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和机制的落实,特别是积极探索建立与“三级审批制”有本质区别的监督把关机制,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核阅、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等制度,及时把改革的成果用制度巩固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