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构建国地税合作大格局

13.12.2016  12:02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总局、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构建国地税全面合作格局

        (一)以坚强的组织机构统筹合作——推动建立了全省国地税合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决策部署和总局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国地税合作,得到了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为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推进税收合作共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各市县也都建立了协税护税机制,分别成立了综合治税领导机构,海口、三亚、万宁等市县出台了综合治税实施办法、指导意见等,加强了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协助,税收合作格局逐步形成。省国税局、地税局成立了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专门抽调人员合署办公,统筹组织实施国地税合作工作。

      (二)以坚实的法制基础保障合作——推动出台并认真落实全国第一部保障国税、地税征管的省级地方性税收法规《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合作规范。在推动海南省人大于2015年7月31日出台《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及配套的《海南省涉税信息传递办法》,在加强国地税合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有效壮大了税收管理合力。特别是按照合作规范的要求,通过在办税资源共用、管理信息共享、管理经验互鉴、管理手段互助等方面深化合作,确保了合作的正确方向,保证了营改增的顺利推进,提升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质量。

      (三)以坚定的推进行动推动合作——推动召开了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推进国地税合作工作部署现场会。把推进国地税合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在省国税局、地税局的大力推动下,7月13日,海南省推进国地税合作工作部署现场会在三亚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出席会议并对全省加强国地税合作进行了部署,省、市、县财政、住建、国土、海洋、国税、地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市县分管市县长参加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国地税合作工作在海南省政府工作中上升到了战略新高度,极大地改善了税收工作环境,为推进国地税合作提供了强大动力。针对营改增后加强税收征管的重点、焦点问题,努力推动国地税合作,解决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强化征管衔接、加强组织收入工作以及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压力剧增和地税部门缺少“以票控税”抓手的问题,有效地优化了纳税服务,强化了征收管理。

      二、紧紧围绕提高税收治理能力,扎实推进国地税合作

      针对税收征管中特别是营改增后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优势,找准合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努力推进涵盖“纳税服务—税收执法—信息共享—风险防控—基础管理”全流程的税收合作。

      一是 全面推行“一体化”办税,大力推进纳税服务深度融合。顺应营改增后税收管理的形势和纳税人的需求,通过共建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联合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基本实现了办税业务的“一厅通办”。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全省实现“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按照“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原则,实现窗口办税人员在一台电脑上同时登录国税、地税征管业务处理系统,为纳税人办理两家业务,既有效整合了国地税办税资源,解决了纳税人办税“两头跑”和办税厅拥堵问题,又在征收国税税款的同时,切实管住了地税附征税种的征收,解决了地税征管缺乏抓手的问题。目前,全省21个市县国、地税局53个办税厅共520个窗口全面实现一窗通办国地税业务。截至9月底,全省国地税相互办理业务共168871笔,涉及税款51519.9万元。 

      二是 加快实施“一把尺”执法,大力推进税收执法适度整合。联合开展欠税管理,对同时欠缴国地税税款的纳税人共同发布欠税公告,共同采取清缴措施。在实施日常税源管理时统一标准,尽量做到共同进户、统一实施和结果共享,如对个体“双定户”核定税额实行统一核定、结果互认,切实减少“多头检查”和重复下户。协同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一体化管理,万宁等市县建立国地税联合征收机构,共同征收房地产税收,防范了税收管理风险。在全省统一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涉及国地税73项违法行为手段、违法行为特征、处罚考量因素以及罚款执行标准进行了统一,并依托自行开发的违法违章处理处罚系统,科学、规范地实施处理处罚。开展国地税联合稽查,联合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以及重大举报、涉税案件查处,目前已联合稽查64户,既大大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又确保了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按时申报的自觉性。

      三是 持续探索“一网式”共享,大力推进涉税信息高度聚合。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对数据进行归集、整理和分析,强化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监管,提升税收管理的针对性。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税务专网,打通国地税信息系统访问通道,实现了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发票开具、申报征收等信息的共享,做到一次采集,国地税双方共用。认真贯彻《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和《海南省涉税信息传递办法》,国地税共同推动涉税信息平台建设,联合采集第三方数据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共享涉税信息360多万条。特别是通过商务部门获取直接股权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走出去”企业信息,加强信息数据核查,发现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重大案源,成功征收单笔非居民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4.55亿元,创下了海南国税成立以来最高单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纪录。在数据共享基础上,组建税收分析团队,深化税收分析,共享分析成果,强化结果运用,促进了税收征管能力的提升。

      四是 精心构建“一条龙”防线,大力推进风险防控全度结合。积极争取涉税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针对税收风险点,将税收风险防控措施前移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环节,既使税收管理实现了“源头管控”,防范了税收流失,也使相关部门堵塞了管理漏洞。联合省住建厅加强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税收征收管理,要求各市县住建(房管)部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向国税、地税部门提供房地产合同网签增量数据,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时提供参与项目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的税务登记证明,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供建筑业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应缴纳的各类税费完税凭证。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运行暂行办法》,启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税警协作,合力打击涉税犯罪。与省发改委等单位对2户税收“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与省食药监局开展信用互动合作,充分发挥出多部门组合拳的威力。

      五是 积极实施“一揽子”统筹,大力推进税收管理广度联合。国地税部门按照“分工不分家,合作不合并”的思路,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税收大数据以及征管规范、纳服规范的支撑,围绕抓基层、强征管的重点,统筹推进税收管理。坚持改革发展“一杆旗”——国地税共同建立深化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共同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各项任务,共谋实施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海南税务公信力、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战略。坚持工作布局“一盘棋”——由业务领域合作拓展到行政管理领域合作,协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管理,协同开展各行业管理,互鉴税收管理经验,联合开展对纳税人的辅导和干部职工的培训,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共同成立公职律师团队,不断壮大管理合力。坚持税收宣传“一个调”——以双方名义共同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共同应对税收舆情,共同开设税务微信、微博,做到税收宣传同频合声。坚持服务大局“一股劲”——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共同运用税收政策手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围绕海南的特殊省情,共同争取税收政策对海南的支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立足大税收角度,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坚持部门协同“一条心”——由国地税合作拓展到与其他部门合作,国地税部门联合与公安、工商等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税收共治,与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行业管理,与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服务纳税人,不断提升合作共治的广度和深度。 

      三、多方合力,国地税合作成效显著

      一是 合作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及政府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了加强税收共治的必要性、重要性,增强了参与税收共治的主动性,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协税护税职责,积极主动地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切实改变了税务机关“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面。

      二是 税收收入稳定增长。通过加强国地税合作和税收共治,有效化解了信息不对称、税源不清、管控乏力等突出问题,对于组织税收收入也发挥了立竿见影的作用。1-9月份,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322.4亿元(含四大行业营改增收入35.4亿元),同比增长13.6%,增收38.6亿元。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269.1亿元,剔除营改增转移影响,同比增长11.5%,增收27.8亿元。

      三是 办税效率明显提高。通过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使纳税人在同一办税场所即可完成国税、地税两家业务,办税更便捷、更高效,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解决了纳税人办税“多头跑”的问题,有效地消除了因营改增业务量大增而导致的办税服务大厅排长队、常拥堵的现象,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 征管质量持续提升。通过加强国地税合作和税收共治,有效地整合了税收管理资源,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提升了税收征管效率,也使税收执法更公平、更规范、更透明,进一步规范了税收征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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