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招录公务员将公开向宪法宣誓

05.12.2014  12:14

      原标题:海南新招录公务员将公开向宪法宣誓

      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宪法日。中共海南省委六届七次全体会议当日下午在此间审议通过《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海南。

      《意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求凡经人大及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新招录国家公务员入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认为,《意见》亮点颇多,结合海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兼顾当前与长远;坚持法治与改革相结合。

      《意见》要求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民主立法。建立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完善立法公开制度,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立法应着眼统一公平市场、转方式调结构、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海南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六个试点省份之一。《意见》提出一系列举措:实行省以下法检机关由省级统一管理;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建立法检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司法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制度等。

      《意见》称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人大、政府立法工作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法官、检查官逐级遴选制度等。

      海南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意见》强调用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探索用好特区立法权,把重要改革决策和成果上升为立法,使改革于法有据。

      中共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表示,《意见》对宪法宣誓制度作明确规定,旨在强化公职人员尊崇宪法、履行宪法的意识。

      罗保铭说,自中共十八大以来,海南简政放权,精简了928项省级行政审批大项的权力清单,“瘦身”61%;出台了首个服务业“负面清单”;在全国率先实施“先证后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压缩了行政权力寻租空间,释放了市场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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