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收取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押金将被追责

17.10.2019  14:03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马珂

  10月16日,省卫健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相关工作。为了让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我省将推广建立“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制度。

  据了解,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没有严格落实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现象。为此,省卫健委决定推广建立“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制度。

  为杜绝委直属医疗机构出现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省卫健委于2018年7月起指定委医管中心负责建立了委直属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制度,加强对委直属医疗机构落实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已基本杜绝了委直属医疗机构收取贫困患者住院押金现象。

  为此,省卫健委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借鉴委医管中心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起本地区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制度,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确保不出现收取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押金现象。每日报表可由各市县卫生健康委留存备查,作为责任追溯凭证。

  在“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工作制度方面,首先建立工作联系人制度,即市县卫健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报表汇总工作,为本市县联系人;医疗机构指定入院登记处专人负责本机构日报统计工作,为本机构联系人;医疗机构各病区护士长为病区日报统计联系人。

  此外,还有责任追查制度。在被查实出现农村贫困患者被收取住院押金情况后,根据归档情况,追究当日入院登记处、病区及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同时,要求做好一站式结算沟通协调工作。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协调市县医保部门,督促所属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一站式结算政策。若发现本地区患者在省属医疗机构或其他市县医疗机构不能一站式结算的,请及时向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反映。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