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提前淘汰黄标车 可领补贴+奖励
为加快我省“黄标车”淘汰步伐,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留住更多的蓝天白云,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我省从今年11月1日起,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简称“黄标车”)实行全省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通行,也就是说从今年11月1日起,“黄标车”在全省所有道路上都不能行驶,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违反交通标志行驶的有关规定给以扣3分和罚款100元的处罚。
“ 失联黄标车 ” 不淘汰买新车上不了牌
据悉,自9月14日《通知》印发之日起,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营运类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如果您的名下有营运“黄标车”,请您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符合条件您还有机会申请提前淘汰补贴和奖励。同时,您的名下也不会受到办理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限制。
《通知》指出,我省将全面清理“失联”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简称“黄标车”)。各市县政府将全面开展“失联黄标车”排查,发布公告要求“失联黄标车”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机动车排气检测和安全检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形,实行强制报废。
这项规定对于不严格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的车主是一个惩戒,如果您的名下有“黄标车”,您不找回来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您将失去申请提前淘汰补贴和奖励的机会。同时,您的名下还无法办理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
车主提前 “ 淘黄 ” 可领补贴 + 奖励
《通知》要求,我省实施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简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奖励机制。在原有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对各类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实施奖励政策,奖励时间从2015年实施补贴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对于提前申请报废且符合条件的“黄标车”车主,根据不同的车型、不同淘汰时间,每辆车补贴标准为4000元到16000元不等。为鼓励尽早淘汰,我省在原有“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加以奖励,从通知发布之日至2017年7月1日之前办理提前淘汰的车主,可再领取2500元到9000元不等的奖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