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提出供给侧改革10项要求 将力推12大产业发展

07.07.2016  15:51

  海口网7月7日消息 (记者陈敬儒)今天(6日)上午,省长刘赐贵主持召开六届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项,审议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

  会议强调,省委六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以创新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是结合省情对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科学设计和系统部署,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全省政府系统贯彻落实省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省委书记罗保铭在全会上讲话精神,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海南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研究部署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长期的改革任务。立足国内外经济格局的变化趋势,结合海南的优势和特点,适应并引领经济新常态,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合理引导培育产业发展。二要牢牢把握生态底线,把环境保护的接力棒一届一届传递好,把环境治理好、生态保护好、热带资源充分利用好。三要高度重视发挥龙头企业在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带动作用。四要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新动能,着力推进十二大产业发展。五要加快推进六类园区这个重要发展载体的建设。六要加快完善“五网”这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建设。七要结合各地区实际、各部门职能,细化《实施意见》,主动对号入座,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切实落实到工作实践之中。八是要抓好人才这个改革的重要支撑建设,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以项目建设带动人才聚集。当前要重点抓好热带海洋学院、海南大学农林学院、旅游大学、健康管理学院等院校的改革建设。九要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最大限度提供优质政务服务,通过“两个最大限度”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十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勇于担当,充分发挥推进改革的关键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会议明确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决定,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引导农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工作。会议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指导东方市、屯昌县、文昌市开展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指导文昌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会议强调,试点要坚持依法有序、自主自愿、风险可控、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抵押需经承包农户同意,抵押仅限于流转期内的收益,不得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深化粮食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储备粮增储任务工作方案》和《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深化粮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加快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好粮食储备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大学热带农林学院相关建设事宜,决定将其纳入海南省“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在政策及资金上予以支持,积极推进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办学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了《海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正案(草案)》《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决定将三部法规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