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东创园 三类入园人才全职工作8年将赠公寓

08.12.2018  00:51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2月7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 任桐 通讯员 庄蕾蕾)12月6日,海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联合发文,印发并执行《关于建设中国(海南)–东盟及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园的实施办法》。根据该《实施办法》,海南将建设东盟及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园(下称“东创园”),从而吸引相应地区青年来海南创新创业,促海南与相关国家与地区经贸合作。

   成立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 提供“一站式”服务

  据悉,海南生态软件园负责建设东创园,成立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为东盟及台港澳青年入园申请与审核、手续办理、企业注册经营、工作及居留许可、人员居住生活和申请优惠待遇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入驻东创园创业者需获东盟国家国籍或永久居民,中国台港澳永久居民,4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在中国内地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拟入园企业和个人以线上或线下方式与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登记,填写入园申请表并提交项目计划书。经综合评定,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和个人发放“入园通知书”或“聘书”。

  对已成功在园区注册企业的东盟国家人员,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可协助办理入境、工作及居留手续。入驻东创园的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永久居留,符合规定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台港澳入园创业者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及居留手续。

   入园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 全职工作8年赠产权

  另据了解,入园创业人员自入园之日起,3年内免费办公,每人每月免办公费用600元,并提供连续三年住房租赁补贴,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1500元。

  入驻东创园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

  此外,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于每年底根据入园人数、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一次性据实申请办公、生活住房补贴,由省商务厅和澄迈县政府各按50%比例给予支持。新入园、被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企业地方财力贡献的省级财政留存部分,将按照“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标准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境外创业人员在园区内设立的创新创业企业同等享受海南省相关产业优惠政策,包括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天使投资、产业扶持、奖励评定、人才认定等。

  为了给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生活配套服务,海南生态软件园负责同步建设东创园国际青年创业社区,对园内第三时间商业街50%空间进行改造,引进东南亚和台港澳特色饮食、娱乐等服务。

编辑:陈少婷